時程簡介
評鑑時程簡介
第三週期委辦系所品保 110年度
評鑑項目
項目一:系所發展、經營及改善
項目二:教師與教學
項目三:學生與學習本校將於110年下半年接受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委辦系所品保-實地訪評
評鑑結果分為「通過-效期6年」、「通過-效期3年」、「重新審查」
第二週期系所評鑑 101-105年度
評鑑項目
一、目標、核心能力與課程
二、教師、教學與支持系統
三、學生、學習與支持系統
四、研究、服務與支持系統
五、自我分析、改善與發展本校將於110年下半年委託高等教育評鑑中心之辦理系所品保-實地訪評
評鑑結果分為「通過-效期6年」、「通過-效期3年」、「重新審查」
第一週期系所評鑑 95-99年度
系所評鑑是以學系或研究所為受評單位所進行的評鑑
- 承辦單位
由教育部委託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辦理- 評鑑目的
強調品質保證與品質改進助於淘汰品質欠佳的系所
並促使學校與教師投入更多資源及時間於學生學習- 辦理時程
95-99年度,以五年為一循環周期- 辦理方式
一所大學所有學系及研究所於同一年度同時接受評鑑- 評鑑對象
95年度:17所教育、藝術、體育類大學校院全部系所
96-98年度:53所公私立一般大學校院全部系所(慈濟大學於98年下半年受評)
99年度:軍警校院- 評鑑項目
1. 目標、特色與自我改善
2. 課程設計與教師教學
3. 學生學習與學生事務
4. 研究與專業表現
5. 畢業生表現- 評鑑結果
「通過」、「待觀察」、「未通過」(資料來源:評鑑雙月刊第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