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實驗 & 人類研究倫理審查

【免審案倫理審查相關】國立臺灣大學行為與社會科學研究倫理中心重要公告

【重要訊息-海報宣導】IRB:守護研究倫理,保障受試者權益

 

本校未設置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亦無法開立研究倫理審查免審證明。凡研究計畫涉及人體研究或人類研究者,請依相關研究倫理審查單位之規定,辦理研究倫理審查送審事宜。

請本校師生於進行人體研究或人類研究前,務必確認所送審之倫理審查單位已列入衛生福利部或教育部查核合格名單,以確保研究程序之合法性與合規性。

 

一、本校簽約合作單位:

1. 人體實驗:

A.申請人須先將「慈濟大學 研究倫理審查送審情形填報表」提供予學術研究組,若為「學生專題」、「碩士論文」或「博士論文」請註明至信件,以利開立校送件證明。

B. 申請人將校送件證明併同其他文件,繼續向花蓮慈濟醫院研究倫理委員會提出線上申請。

 

A. 申請人須先將『新案申請表』電子檔提供予學術研究組,若為「學生專題」、「碩士論文」或「博士論文」請註明至信件,以利開立校送件證明。

B. 申請人將校送件證明併同其他文件,繼續向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人體試驗委員會提出紙本申請。  作業流程

 

2. 人類研究倫理審查:

 

3. 本於研究執行機構之監督管理責任,為落實管理校內人員執行人體研究計畫及人類研究倫理送審與執行情形,且避免遺漏自行逕送代審之案件;

 (1)如送審之研究倫理審查單位要求由本校發函,請計畫主持人先洽學術研究組協助辦理。

 (2)為掌握本校教師執行研究計畫之研究倫理審查送審情形,請計畫主持人向送審機構提出申請前填具「慈濟大學 研究倫理審查送審情形填報表」,並送交學術研究組備查。

 

二、相關查核合格名單查詢:

(1)衛生福利部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查核合格名單
(2)教育部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查核合格名單

 

三、相關網站

  1. 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
  2. 台灣受試者保護協會
  3. 中央研究院人類研究倫理治理架構
  4. 人體研究計畫諮詢取得的原住民族同意推動計畫(專管中心)

 

四、其他

  1. 基因重組申請文件:請洽本校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分機11552)。
  2. 動物實驗申請文件:請洽本校實驗動物中心(11750分機555)

 

☏ 中央校區【校內承辦人】:劉亘紜 (分機:11405;Email:tggy01@gms.t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