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論文發表文章處理費

為鼓勵本校專任教師與研究人員積極投稿於具國際影響力之期刊,以提升本校學術研究成果之國際能見度與研究能量,特訂定「慈濟大學開放取用(Open Access,下稱OA)期刊論文發表文章處理費(APC:Article Processing Charge)補助試辦方案」。

一、申請資格與要點
1.申請對象:申請者須為本校編制內專任教師或專任研究人員。
2.機構掛名:申請人須以本校名義發表研究成果,且為論文之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3.申請限制:論文如為共同著作,限一人提出申請。每位申請人每一學年度以補助2篇論文為上限。
4.文獻類型:投稿文獻類型限原創性論文(Original Article)、回顧論文(Review Article)、簡報型論文(包括 Short Communication、Rapid Publication等)及病例報告(Case Report),其他文獻類型均不予受理。
5.期刊要求:研究成果須發表於 JCR 資料庫所列之SCIE、SSCI、A&HCI期刊,或經EI(Engineering Index)收錄之學術期刊。

二、補助標準(附件1)

三、申請流程與檢核資料
申請人應於論文正式接受且完成期刊文章發表費(Article Processing Charge, APC)繳納後提出申請;惟最遲應於論文正式發表日起三個月內為之,並檢附下列文件:
1.補助申請書(附件2)。
2.論文全文電子檔:應包含作者資訊;論文尚未正式發表者,應檢附正式接受證明文件;已正式發表者,應載明論文發表日期。
3.繳費證明:應檢附期刊文章發表費(APC)之正式發票(Invoice)及已完成繳費之相關證明文件,如信用卡帳單明細、匯款收據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支付憑證。

四、經費核定與使用原則
●核銷程序:本方案須由申請人先行墊付後提出申請。
●會計規範:本補助款項核銷作業之單據依經費來源辦理。

五、實施期程
本方案經研究發展會議通過後公告實施。試辦期間為期二年,自發布之日起算。
執行期間得視實際執行情形及相關法規之修訂,適時調整方案內容,以充分發揮補助效益。

 

備註:

  1. 申請人於論文尚未正式刊登前,得依期刊已接受(accept)之證明文件申請論文處理費(Article Processing Charge, APC)補助;惟受補助之論文如最終未完成正式刊登(含撤稿、未出版或其他未能發表情形),申請人應於接獲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無息全額繳回已領取之補助款。
  2. 如有費用分攤需求,僅限使用「計畫獎勵金」或「校內個人型研究計畫」經費支應,不得使用校外計畫經費核銷(如:國科會、衛福部、慈濟醫療志業、慈濟基金會等)。

 

*論文全文電子檔請寄至以下承辦email,其餘文件請繳交紙本。

學術研究組業務承辦人:劉亘紜(分機11405),email: tggy01@mail2.tcu.edu.tw

 

附件1:試辦方案

附件2: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