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專任教師執行產學合作計畫有哪些獎勵措施?

 產學合作-常見問答

以本校名義簽約執行之產學合作計畫,得適用下列獎勵措施:

  1. 校外研究計畫配合款(僅政府部門之計畫且符合本校「教師研究獎助辦法」第3條之規定者得申請校外研究計畫配合款)。
  2. 抵減授課時數。
  3. 產學合作計畫獎勵金。

詳細說明敬請參見本校產學合作計畫實施細則第12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