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補助學生相關獎勵-出席國際會議、參與國內研討會、期刊論文發表

  1. 請詳閱國科會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與機票核銷相關規定【注意事項】。
  2. 請至國科會網站完成註冊後,始可線上申請。
  3. 申請案線上繳交送出後務必聯繫本組承辦人(#11405)。
  4. 審查作業期間:申請案收件後,由國科會相關學術處進行審查,自收件之次日起一個月內完成審查,據以函復申請機構審查結果;必要時,得延長審查作業期間。

 

★注意:

  1. 繳交線上申請案前,請務必確認國科會個人資料表中的「主要學歷」及「現職」資料已完成更新(主要學歷由最高學歷依次填寫,若仍在學者,請在學位欄填「肄業」);若未完成者,申請案將退回申請人補正。
  2. 若國科會個人基本資料表(C301~C303)有修正,請依以下步驟進行操作:
    • 請先至「申請書」存檔。
    • 再至【預覽列印】中「申請人個人資料表」頁籤,右側按【重新產製】。
    • 最後再按【製作合併檔】後再繳交送出。

 

請於購買機票前再次詳閱以下機票核銷相關規定

  1. 如乘坐飛機,自臺灣至會議地點(鄰近機場)最直接航程之本國籍班機往返經濟艙機票。
  2. 若無法搭本國班機,得由本人填具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經任職機構首長或授權代理人核定後,可改搭國外班機。
  3. 如非於鄰近會議地點同機場往返,以單趟去程報支。

申請期限:會議首日所屬月份之前一個月之首日,遇例假日者,順延至次一上班日。

                  例:5月舉辦之會議,最遲請於4月1日下午17:00前繳交至【中央校區】研發處(福田樓 2F)。
  1. 申請人於同一學年度內以補助一次,在學期間至多兩次為原則。
  2. 申請人以本校名義及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論文者。
  3. 本校學生赴國外參加國際會議,除大學部學生外,申請案需同步向國科會進行申請。
  4. 申請校外機構或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獲通過之案件,研究發展處另補助往返經濟艙機票及會議註冊費之差額,總金額亞洲地區上限30,000元;非亞洲地區上限40,000元。
  5. 申請人請於申請期限前檢附申請表、論文摘要、論文接受證明及會議議程等資料,以紙本方式繳交至中央校區研發處(福田樓 2F)。
  6. 核銷請於會議結束後一個月內,須檢附發表論文全文、心得報告(含附說明之相關照片5張)、登機證正本及註冊費收據等文件以完成結報手續(詳如核銷注意事項)。
  7. 未依規定進行結報者,不予結報,再次申請時,得不予補助。
  8. 若國際會議舉辦地點為『臺灣』,請填寫「學生參加國內學術研討會申請表」

 

《表格下載&核銷注意事項》

【表格】學生出席國際會議

【表格】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路徑:人力資源處→共同表單→【進修、研習】)

  1. 每學年至多申請一次。
  2. 本校學生於在學期間,以其在學期間之研究成果且以第一作者(限一人)參加國內學術研討會發表論文者,得申請補助交通費用(實報實銷,上限1,500元)。
  3. 申請人應於會議開始前2週,備妥申請表、論文摘要、論文接受證明及會議議程,並以紙本方式送交中央校區研發處(福田樓 2F)。
  4. 核銷請於研討會結束後一個月內,須檢附發表論文全文、心得報告(含附說明之相關照片5張)等文件以完成結報手續(詳如核銷注意事項)。

 

《表格下載&核銷注意事項》【表格】學生參加國內學術研討會

  1. 本校學生在學期間,以本校名義發表之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得申請獎勵金,每篇限申請一次。
  2. 須於論文收錄後兩個月內檢附下列文件提出申請,另於休學期間發表者,應於復學後兩個月內提出申請,超過期限者不予受理。
  3. 檢附申請表、學生證影本、論文接受函或抽印本(需有年份、卷期頁碼),繳交至中央校區研發處。

**獎勵不包含ESCI期刊。

《表格下載&核銷注意事項》 【表格】學生期刊論文獎勵

☏ 【校內承辦人】:劉亘紜 (分機:11405;email:tggy01@mail.tcu.edu.tw)

申請表等相關資料請送至【中央校區】研發處(福田樓 2F)